9月17日,湖南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发布《关于临湘海螺水泥(600585)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吨骨料机制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9月17日对临湘海螺水泥(600585)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万吨骨料机制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