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燃材料取样作业指导书
一、石灰石矿山取样(粘土矿也可用):有拣块取样、方格取样、刻槽取样、炮眼取样法等。
(1)、拣块取样:就是在掌子面爆堆上或矿体适当部位拣取不同质量的石灰石(整体矿要把表面风化层去掉)经过破碎缩分为样品。
(2)、方格取样:就是在矿体划定的方格或菱形网格的各角,采取相等的矿块,合成样品。样块大小由需要原始样品的重量而定。采样之前,需将采样处弄平扫净。此法也适用于煤堆的取样。
(3)、刻槽取样:就是在矿体不同部位刻出规则的槽,刻槽时凿下的石灰石就作为样品,在一般情况下,断面为3× 2厘米~10×5厘米。刻槽前,要将岩石表面弄平扫净。
(4)、炮眼取样:就是在矿山打眼时取凿出的碎屑细粉组合而成。
二、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
在进厂原燃材料车中,每车取几个点的原燃材料样品,每几十车合成一个样品,用这种方法了解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及变化趋势。
三、堆场原燃材料的取样
在料顶的四周和顶部按一定的距离确定取样点(一般一米左右为一点),在取样点取样时间表面剥去,在0.3~0.5米的深处用铁铲采取50g左右(如遇块状物料需用铁锤敲取一小块)然后混合处理制备样品(如果料堆表面杂质较多,使用时又不能将表层完全剥去,可考虑从表层上取几个点,以保证其代表性。)
试样制备作业指导书一、标准要求:
1、保持样品的代表性。
2、所有制成的样品应全部通过∮0.08㎜方孔筛。
3、每一样品数量不少于50g。
二、工艺要求:
1、缩分按四分法进行。
2、制样前后要对制备设备进行清理。
三、作业步骤:
进厂原燃材料和熟料通过正确的取样方法,取样量不少于5㎏,用XPG—150颚破进行破碎,用四分法进行缩分至300±50g,然后放入105~110℃烘箱中烘干1小时(石膏要求在55~60℃恒温下烘干,煤在 48℃恒温下烘干),必要时测定其水份。烘干后,取100g样品对 XPG∮175圆盘磨(或电振磨)进行粉磨,把剩余样品粉磨至∮0.08㎜方孔筛全部通过为止,把磨制好的试样放入样品瓶(袋)中,送各室做试验,最后把各制样设备清理干净。
来源:水泥资料
如有侵权,立即删除